预提出包工程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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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出包工程费如何处理?
答: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且已开发票金额与预提费用总计不得超过规定的合同总金额。预提的出包工程,自开发产品完工之日起超过2年仍未支付的,预提的出包工程款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实际支付时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出包工程的核算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工程完工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工程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预提出包工程费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预提出包工程费如何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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