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
答:投资企业用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中,明确规定,关于投资要区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方两种情况分别处理,做会计分录的方法如下:
1、被投资企业
借: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贷:实收资本 (或股本 )
2、投资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用土地使用权投资如何缴税?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换取股权属于非货币性交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同销售,评估后价值800万元与原账面价值500万元之间的差额属于资产转让所得,需要缴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以上的解答内容不知道大家是否都真的了解清楚了呢?针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小编都为大家解答完了,感谢阅读!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收到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款如何处理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注明作者或出处!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