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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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吗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当确保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会计资料就针对认证的发票抵扣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报税之前可以认证增值税发票.报税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时间上的冲突,也没有先后顺序.但是,上一个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上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面反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是不可以抵扣的. 没取得资格前还只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做成本不能抵扣,只有变成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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