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副本丢了,要登报声明作废,让税务局开证明,然后登报。见报后,税务局补法新证,收工本费。可能不罚款。快慢要取决于登报时间。补证很快,一个工作日即可。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了怎么补办?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版面原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3.书面报告
四、办理地点:请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登报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跟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的负责人联系就可以了!如还需要其他,报刊广告的负责人会告知你的。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需要交罚款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税务登记证丢失的处罚条款。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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