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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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
答:“土地使用税”原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由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计提时作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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