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欠发工资应否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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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欠发工资应否交税
答:正确顺序是先发工资再交税然后还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178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简记清算财产分配顺序为:清工税债剩。
所以如果企业欠发工资,是不用交税的。
破产企业发放工资要不要纳税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清偿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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