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今天会计学习资料网小编给各位财务会计朋友带来的是有关: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的财会基础知识,这篇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会计实务操作教程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中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的相关财会处理技巧。
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大家清楚了吗?对于招待费,企业还是很有必要进行管理和控制,抵制无用浪费。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答疑老师哦,感谢阅读!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怎么确认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