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经营租赁的税收处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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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经营租赁的税收处理怎么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租赁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怎么做账?
1、承租人预付租金: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每期认定租金费用或收益时: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银行存款
3、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免租期经营租赁的税收处理怎么做?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免租期经营租赁的税收处理怎么做?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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