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变更了哪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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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变更了哪几个?
答:新旧科目衔接 (一)“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房地产企业的在建房产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1、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的在建地产,与一般制造业企业建设自用办公楼性质相同,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存货是“报表项目”,非会计科目。
故:作为出售商品房而开发的在建地产,用“开发成本”核算。
开发成本属于成本科目,在期末结转入“存货”项目,资产负债表中不直接反映成本费用类科目。
开发成本一般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似一般制造业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账户结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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