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该怎么写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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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该怎么写会计分录?
答:首先,对于发出商品,其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是这样的:
1、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按成本价记账
贷:库存商品-按成本价记账
2、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发出商品
而如果是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则这样做: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附:
销售收入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 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的分录,您现在可以单独做出来了么?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在会计学习资料的群里交流。
上述内容是会计学习网为财会朋友整理归纳的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该怎么写会计分录?的相关会计做账流程,广大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该怎么写会计分录?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进入会计学习网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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