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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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1、事业单位福利费核算
(1)按编制人数定额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福利费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2)使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你单位没有提取,也可以直接作帐,会计分录:
(1)发放福利费时
借:事业支出--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2)发放劳保用品
借:事业支出--劳动保护费
贷:库存现金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多少?
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职工福利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
1.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2.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3.职工医药费: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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