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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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有哪些?
1、管理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失,其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允许计算扣除;
2、提供贷款担保造成非正常损失,无法追回金额比照应收款损失处理;
3、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正常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4、非法经营行为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5、非正常损失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
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合理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
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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